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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药监局:孕妇不宜食用大豆异黄酮保健品

2015年06月06日
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出通知,对含大豆异黄酮保健食品产品有关问题做出规定,要求大豆异黄酮保健食品应当标示不适宜人群,即少年儿童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、妇科肿瘤患者及有妇科肿瘤家族病史者。

国家药监局:孕妇不宜食用大豆异黄酮保健品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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